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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因應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/數位機會中心(以下簡稱DOC)學 童學習需求,提供一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,鼓勵大專 校院結合學校之行政、資訊、輔導及教學單位資源,強化 教學端(大學生)與學習端(國民中小學/DOC學童)線上即時 陪伴與學習內容深度與品質,辦理112年夥伴大學計畫之申請。 

二、「112年數位學伴計畫」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設 定本計畫陪伴需求領域,惟英語及本土語領域除外,由 「雙語數位學伴計畫」推動。

三、服務對象及時段

(一)服務對象:為各縣市符合109年國發會鄉鎮市區數位發展 分類結果分群2至分群4之國民中小學或111年本部核定 DOC,以3至9年級在學學童為主要對象(若上述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,則以本部112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 小學為優先)。申請計畫服務學童數最低以60(含)名為原 則,核定後由本部媒合各縣市申請之學童納入計畫。另 非範圍內之服務對象,各申請學校可以其他辦理方式 (如:暑期營隊、夏令營等)納入本計畫,但經費由申請 學校自籌。 

(二)服務時段:以學童學期在校期間放學後為原則,提供一 對一線上即時陪伴與學習為主,共計20週(上、下學期各 10週),每週2次,每次2堂課(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 數,不可分梯次或拆班上課),每堂課以45分鐘,每次共 計90分鐘,(同一天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),最遲應於晚 上8:30結束(實際上課時間需與本部核定媒合之國民中小 學/DOC討論確認)。

四、另為使課程更多元及豐富,鼓勵各校導入多元特色課程, 增加小學伴學習興趣與動機及多元發展與視野。由夥伴學 校針對媒合學習端,於各學期原10週課程內,規劃計2次共 180分鐘,每次90分鐘(上、下學期計4次共360鐘)的多元特 色課程,邀請校內專業教師或外聘講師(如:歷史文化,結 合當地文史工作講師等),進行專業課程教學、學習端分組 討論、成果學習互動等課程安排。111年執行學校有意願辦 理者(新申請的夥伴大學不受理本項工作申請),請於報告 書內第捌項,提報執行機制與課程規劃說明及編列經費。

五、112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 31日止,為期12個月(約2學期)。本計畫經費以全額補助為 主,申請之大專校院亦可自籌經費辦理。請有意願參與之大專校院個別申請,一校一計畫原則(計畫書50頁以內為 限),於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(星期 四,以郵戳為憑)止,完成線上申請並函送「112年數位學 伴計畫」夥伴大學實施計畫書報部,經本部初審、複審媒 合學習端之國民中小學/DOC,並簽奉核後通知。

六、112年所需經費,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,本 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,並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 辦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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